温州市龙备用网备用网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龙备用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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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龙政办发〔2020〕10号 各备用网办事处,区各有关单位: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337号)、《温州市备用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》(温政发〔2017〕40号)、《温州市龙备用网备用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》(温龙政发〔2018〕34号),经区政府同意,现就报送2020年度龙备用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重大决策内容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,是指政府依照法定职权,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、社会涉及面广,以及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事项作出的决定,具体包括: (一)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; (二)公共服务、市场监管、社会管理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; (三)开发利用、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; (四)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; (五)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; (六)编制财政预算、重大财政资金安排; (七)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; (八)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决策。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突发事件的应对等决策程序,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行政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二、工作要求 (一)提交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项目,应明确项目名称、相关依据、决策的主要内容、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、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、完成时间、实施计划等。 (二)请各备用网办事处、区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,将《2020龙备用网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表》(盖单位公章)发至区司法局谢爱平OA邮箱。(联系人:谢爱平,联系电话:86968726) (三)区司法局根据各备用网办事处、区各有关单位的报送情况,形成区政府年度决策目录草案,目录草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。 三、注意事项 (一)年度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、变更等调整情况,按照《温州市龙备用网备用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》(温龙政发〔2018〕34号)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。 (二)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已列入有关重点工作考核内容,请各单位、各备用网办事处高度重视,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,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。各单位应在充分调查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具体报送项目。
附件:2020年度龙备用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表
温州市龙备用网备用网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附件 2020年度龙备用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 项目表
报送单位(盖章):
主要负责人: 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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