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龙备用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(批发无仓储经营)告知承诺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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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龙备用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(批发无仓储经营)告知承诺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予以公布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温州市龙备用网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(政策法规科)。
电子邮箱:Lwqyjj2019@163.com 电 话:0577-86968269 邮寄地址:温州市龙备用网行政服务中心(升平路77号)404室(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) 邮 编:325000
温州市龙备用网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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